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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網路上有所謂「便當文」拒賣菲勞便當傳聞,結果水落石出,原來都只是聽說,對於訊息透過網路媒體傳播,越來越方便,影響越來越大,一件不好的事情透過一個人的無心卻嚴重到破壞國家形象,看了這篇「不要當一個被動的旁觀者 Do it!」,其實心有戚戚焉,我們都讀過「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」這句話,但我相信旭珍老師告訴我們「如果你希望讓某件事情發生,那先從自己開始做起」就像蝴蝶效應一樣,「想完成某件對自己有意義、並能為世界帶來重大影響的事情。」那就去做吧,相信自己是有力量的,最重要的就是去做,感恩!

不要當一個被動的旁觀者 Do it! 文/ 賓靜蓀《親子天下》2013年4月號

台北饒河夜市,一位流浪漢在翻找垃圾桶。

一位路過的媽媽對身旁念國小的兒子說:「你看,要認真念書,不然就會變成那樣。」

另一位工程師爸爸則對三歲多的兒子說:「世界上有很多這樣過得不好的人,你長大有能力以後,要去幫助這樣的人。」

你,會如何反應?

當我們說,「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」,心裡想的是什麼樣的主人翁?長大念名校、找到好工作?還是關心社會和人,願意改變世界的不美好?很多小孩從小小行動出發,為社會做出連大人都無法做到的貢獻。他們是什麼樣的小孩?他們的父母做到了哪些事?

同樣場景發生在加拿大一個寒冷的冬天。5歲女孩漢娜(Hanna Taylor)看到後感同身受,「為什麼?」是她第一個悲傷的想法。

「如果每個人都分享自己所有,就可以『醫好』無家可歸的人,」是她提出的行動。8歲時,她在爸媽協助下,成立非營利組織「小瓢蟲基金會」(Ladybug Foundation),號召全加拿大小孩來關心、幫助流浪街頭的小孩和大人。漢娜教小朋友 DIY 小瓢蟲存錢筒、義賣小瓢蟲餅乾。她親自到各學校、社區、甚至向「大老闆」演講,至今募集超過100萬美元。

9歲德國男孩菲利斯(Felix Finkbeiner)2007年為準備有關全球暖化的功課時,上網蒐集資料,了解到汽車、工廠、發電廠排放出二氧化碳,造成冰河融解、海平面上升。他又讀到肯亞一位女士號召大家種樹,發起「綠帶運動」,30年內在非洲各國種了3千萬棵樹,並成為第一個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非洲女性。

很受激勵的菲利斯以「北極熊的末日」對班上同學做簡報。呼籲:「我們小孩也可以在地球上的每個國家種下100萬棵樹。」兩個月後,他們在學校裡種下第一棵樹。菲利斯和同學的種樹行動,很快獲得德國其他學校的響應。

他架設「為地球種樹」(Plant for the Planet)網站,號召全世界小孩在自己的學校、社區舉辦種樹派對,並且設立「氣候學苑」,訓練更多有能力向大家分享環境議題的青少年。今天,德國小孩已經共同達成種下100萬棵樹的目標,「為地球種樹」也擴展成為一個全球青少年的永續環保運動。「小孩必須同心協力,因為,能改變未來的時機,只有現在……」菲利斯說。

普通小孩+微小的動機=做大事的小孩

全世界,都有小孩做「大事」的例子。這些孩子都不是天縱英明、出身優渥或從小被刻意栽培。

根據研究,一開始他們多是「普通的孩子」,從一個很微小的動機和行動出發。

美國史丹佛大學心理系教授威廉‧戴蒙(William Damon)長期研究青少年發展,透過大型調查、多次深入訪談20位從小「做大事」的年輕人和他們的父母、師長後發現,他們的日常生活、家庭教養,都很普通且低調。但「因為擁有特別清楚的目的,他們在完成過程中成為非常主動的學習者,表現出驚人的正向能量,並且較同齡孩子務實,」戴蒙在他近年重要著作《邁向目的之路》中表示。

他發現,能做大事的小孩,都能清楚回答下列問題:

「為什麼你正在做你現在所做的?」

「為什麼這件事跟你有關?」

「為什麼它們很重要?」

戴蒙認為,這些問題的最終答案,就是目的,是一種終極的關懷,是一個穩定而全面的企圖,「想完成某件對自己有意義、並能為世界帶來重大影響的事情。」

這麼做,孩子也能成「大事」

「普通」的孩子,有一個「微小」的動機。

這不就是我們身邊的小孩嗎?那為什麼有的孩子做成「大事」,多數沒有呢?

一、從呵護「發現的時刻」開始

想「做出改變」非一蹴即成,也絕非父母或其他大人能代為設定。戴蒙在研究中歸納出幾個重要關鍵,這些孩子都經歷「發現的時刻」,發現某件事似乎不對勁,需要修正或改進。

今年大四的萊恩(Ryan Hreljac)在小一時聽到老師說,非洲小孩因為缺乏足夠的乾淨飲用水而死亡時,他就開始想存錢去興建飲用水井。他花了4個月在家裡做額外家事,存下70美元,卻發現一口完整的井需要2千美元。於是他做更多家事,並且開始去演講,向親朋好友、及其他兒童相關的非營利組織募款。萊恩6年級時,和家人創辦的「萊恩的井基金會」(Ryan’s Well Foundation),已經在全世界14個國家挖了319口飲用水井,有近50萬人因為基金會和相關人士的支持努力,獲得更乾淨的飲用水。

更重要的是這些小孩的父母,在這些時刻,並沒有急著告訴孩子:「先把書讀好!」或是「你還小,不懂!」

相反的,這些孩子的公益行動,都獲得父母的支持和鼓勵,讓他們有「我做得到」的自信。

儘管有時父母對孩子的目的並不熟悉,甚至感到有點驚訝,但是他們都會支持孩子去面對挑戰,並提供幫助。這些父母並沒有企圖直接為子女創造一個人生目的,但他們提供視野、鼓勵孩子思考、去找解決方案。一旦有初步的成功,就會替孩子的動力添加更多燃料,讓他們更投入、更相信自己可以做到。

戴蒙更發現,關心他人的孩子自己能得到一個完整美好的生命經驗和啟蒙。未來在順境時,因助人的目的而有喜悅,在逆境時,也帶來復原力。

面對長大後的各種角色,才能承諾,不會無所事事,不知自己的人生所為何來。

二、大人不做旁觀者

大人最重要的功課就是以身作則。加拿大青年柯柏格(Craig Kielburger)創立「解放兒童基金會」(Free the Children )時只有12歲。他和十幾個同學從關心巴基斯坦受虐童工開始發響,到今天已經吸引百萬年輕人參與。

柯柏格記得小時候某個耶誕節前夕,媽媽帶著他和哥哥經過一位坐在購物中心附近的流浪漢。兄弟倆想趕快去買禮物,但當特教老師的媽媽,卻停在他前面跟他說話,並塞了零錢給他。柯柏格本來不覺得這有什麼,但當後來他發現對街的路人,對流浪漢避之唯恐不及的態度,他才知道媽媽那個看似簡單的關懷舉動,是多麼不簡單。

這樣的身教留下比任何言語教誨都強大的影響。多年後,柯柏格才了解媽媽給他們的另一個啟蒙是:「不要當一個被動的旁觀者。」

大多數父母傾向避免讓孩子處於無望、無助的情況。但努力保護的同時,也好像鼓勵孩子對他人的苦難閉上眼睛,間接加強「我不能改變什麼」的無力感。

柯柏格說:「什麼都不做,就表示,你是問題、而非解答的一部分」。

三、鼓勵孩子問:「可以幫忙嗎?」

然後腦力激盪把想法變成行動,不論是為陌生人開門、對他人微笑,為盲人朗讀、帶老人家去買東西等,或者捐獻物品、給更需要的人。

蓋水井的萊恩說:「你必須站出來為其他人做點事,即使只是舉手之勞,也能幫助別人。」

四、一起做志工、參與公共事務

花點時間帶孩子傾聽那些被服務者的人生故事。但是避免用功利的動機。政大教育系教授詹志禹觀察,台灣父母和學校大多不希望孩子太關心社會,因為要讀書、應付考試。有些家長和學校鼓勵孩子關心社會,因為社會科考試也許會出時事題,或作文用得到。

有些家長和學校會安排孩子參與社會服務,卻只為志工時數或經驗,有助於甄選入學。

「工具性目的過強,摧毀了事務的內在趣味和行動的深層意義,」他強調,以至於考試或甄選一結束,行動就消失。

五、你做的每件事,都很重要

每當孩子可以做出對他人有所貢獻的時機來到,父母要清楚讓孩子知道。例如帶孩子在社區裡贈送禮物給老人家,記得要指出,孩子的關心對老人家多麼重要。不管用何種方式,來自父母的加油鼓勵,是建立孩子人格特質的極佳練習,而且可以在早年生活裡養成的習慣。

家有青春期的父母通常對自己能影響孩子多少,不太有信心。戴蒙以身為3個孩子父親的親身經歷,提醒父母「不要太快驗收成果」。

儘管表面看不出來,但「我們在孩子身邊所說的每一句話、所做的每一件事,孩子都會記得。」

戴蒙肯定,父母的價值觀、人生觀會形塑子女的品格,需要長期的努力,「也許要在子女長大離家後才清楚表現出來。」

捫心自問,你相信孩子有改變世界的可能嗎?若是連你都不相信,孩子還會有機會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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