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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活在別人的人生劇本中,你將永遠找不到自己」,這句話說得真好,有太多的人是活在別人的想法和看法裡,做父母的會要求孩子當律師、醫師、會計師……彷彿如此一來,未來才可以得到「幸福的保證書」!然而在夜闌人靜的時候,我們心裡卻又會出現一個小小的聲音:「我是誰?我自己到哪裡去了呢?」我們都知道要做自己,但是有多少人有勇氣做自己。旭珍老師常說「人因有夢想而偉大;卻因為能實現夢想而有價值」我們不要一個有說明書全都千篇一律的人生,我們可以選擇自己夢想有價值的人生,至少沒有遺憾,找回那個「失落的自己」,其實永遠不嫌太遲!



人生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而不是在別人的嘴裡!

有一陣子,我迷上針對成人設計的樂高積木。

打開巨大的包裝盒,拿出裡面上千塊小零件,其中多數零件還不及我的指甲大小;然後依照積木附上的說明書,耐著性子把積木一塊塊安裝到正確的位置,一堆堆鬆散的零件,就會慢慢變成豪華的城堡、巨大的海盜船,甚至是電影<星際大戰>裡的戰艦……既有成就感,又能激起我的童心,實在太有趣了!

如果我們的人生,也能擁有一本「說明書」,指導我們該如何把所有看似瑣碎的事件逐一拼湊起來,最後完成名為「夢想」的成品,那該有多好?只是,這樣真的好玩嗎?會不會大家的人生,都變得好像做模型一樣,只要一只說明書在手,成品全都千篇一律?

當然這也是多想,因為人生是不可能有說明書的。這個道理人人都懂,然而,儘管如此,許多人卻還是不死心地,認為人生必定有一套值得依循、可以複製的「成功模式」──所以我們才會不斷「鞭策」自己求財、求權、求名;做父母的才會要求孩子當律師、醫師、會計師……彷彿如此一來,未來才可以得到「幸福的保證書」!然而在夜闌人靜的時候,我們心裡卻又會出現一個小小的聲音:「我是誰?我自己到哪裡去了呢?」





有一則故事是這樣的──有一天,有一隻甲蟲突然問蜈蚣:「我一直很好奇,你的腳這麼多,為什麼不會打結?」蜈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只是,牠從那一刻開始,就不斷思索著這個問題,最後牠竟然忘了自己該怎麼走路!

許多人都像這隻蜈蚣一樣,因為「忘了自己」,而必須付出代價;更慘的是,我們都已經忘記該怎麼走路了,偏偏身旁還有太多聲音,忙著指揮我們「向左走!向右走!」

小時候,我始終不是一個能夠讓父母、老師「放心」的孩子。比起看課本,我更喜歡看漫畫、小說;比起坐在教室,我更喜歡望著窗外的小鳥發呆,或埋頭亂寫一通……長大後我「變本加厲」,喜歡往大家口中「落後、危險、不衛生」的國家跑;更讓大家瞠目結舌的是,有一年我居然辭掉福利好、薪水高的工作,宣稱「我要成為自由文字工作者」!

從小到大,每當我做出一些「怪事」,身旁愛我的家人、師長、朋友都會不停地規勸我,像是「你還有心情看漫畫?不怕考不上大學嗎?」、「為什麼你不去考公務員?這樣工作比較有保障!」、「辭掉這麼好的工作不做,你一定是瘋了!」……然而,也就是這些旁人眼中「不正常」的舉動,讓我的生命能保持想像力、創造力,因而能夠透過命運的牽引出書,幸運又僥倖地得到「暢銷作家」的頭銜。





直到如今,我仍不確定自己算不算「成功」,但我非常肯定的一件事是──至少,我很快樂!因為我的人生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而不是在別人的嘴裡!

想追求快樂人生,沒什麼比做自己更重要的了。不過,要提醒大家的是,「做自己」絕不等於「放任自己」,更不等於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。

比爾.蓋茲曾說:「夢想的價值是『零』,因為誰都可以做夢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,若我們空有夢想,卻不願意付出行動和努力,那麼這個夢想,永遠就只能停留在「夢想」階段,而不會成為「現實」。而這樣的夢想,是沒有絲毫價值的。

你的心中有什麼夢想?你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?這兩個問題,只有你自己可以回答,更只有你自己可以決定。現在就開始行動吧!找回那個「失落的自己」,其實永遠不嫌太遲!

Part1-活在別人的人生劇本中,你將永遠找不到自己

1.愛的第一堂課,就是學會「愛自己」!

人們可支配自己的命運,若我們受制於人,那錯不在命運,而在我們自己!──英國文學家威廉‧莎士比亞

有一位心理學教授,在課堂上與學生們分享他的一項研究成果,主題是「幸福婚姻的關鍵」。

研究方式是:教授找來二十對婚姻幸福的夫妻,還有二十對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怨偶,分別發給他們問卷,接著再進行分析統計。

大致介紹完這項研究後,教授對學生們說:「我要請同學們猜一猜,『婚姻幸福的關鍵』究竟是什麼?」

有個學生舉手發表意見:「我認為雙方的成長背景,可能會影響兩人的婚姻。」教授搖搖頭:「這並不是主要的原因。」

其他學生紛紛七嘴八舌地猜測:「是不是與家庭年收入相關?」、「還是對孩子的教養方式呢?」但全都不是標準答案。



「其實,問卷中所有的問題,兩組的回答都沒有顯現出太大的差異,只有一個問題例外,」教授說:「這個問題是──『你最愛的人是誰』?」

「我明白了!」台下一名學生恍然大悟地說:「幸福的佳偶最愛的是『伴侶』;離婚的怨偶最愛的是『自己』。」

教授笑了:「不!結果跟你的猜測完全相反!正確答案是──幸福的佳偶最愛的是『自己』;離婚怨偶最愛的是『伴侶』!」

乍看之下,這則故事讓人有點摸不著頭緒──為什麼「愛自己」比「愛別人」還重要,還能讓我們得到幸福呢?

答案在於,唯有當我們把自己擺在第一順位的時候,我們才能擁有愛人的「餘力」;如果我們連怎麼「愛自己」都學不會,就急急地想去「愛別人」,那麼,我們往往只會把自己和對方,都搞得筋疲力盡。

有一位婚姻不幸福的母親,因為不希望唯一的女兒被貼上「單親家庭」的標籤,所以一直隱忍著沒有離婚。然而,女兒長大後卻非常叛逆,和母親之間的關係劍拔弩張。



做母親的自然覺得很委屈,有一次母女又發生衝突,她忍不住一把鼻涕、一把眼淚地對女兒說:「我都是為了妳,才不跟妳爸爸離婚;我都是為了妳,才一直陷在這段不快樂的婚姻裡……我為了妳犧牲這麼多,妳為什麼還不知好歹?」

「這些我都看在眼裡……」女兒回答:「但是,知道嗎?您的『犧牲』,讓我從小到大都必須忍受一天到晚吵吵鬧鬧的父母;您的『犧牲』,讓我永遠看不到媽媽的笑容,回憶裡只有以淚洗面的母親……我知道您很愛我,但我更希望您先學會愛自己,否則您的愛只會讓我覺得好累、好重!」

不懂得愛自己的人,總以為自己在「犧牲」。但犧牲是被情勢所逼的,是不快樂的;懂得愛自己的人,則會覺得自己是在「付出」。付出是心甘情願的,更是快樂的。

其實,「愛的第一堂課」,就是先學會「愛自己」!



心靈小語

唯有先懂得「愛自己」,把自己的身心都照顧好了,我們才有餘力去愛人。

這樣的愛,才是真誠且能讓人感到喜悅的愛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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