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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吸引我的是文章的標題”加快腳步接近自己熱愛的事物”,我很喜歡這句鼓勵的話”真心想做一件事,就應該要有怎麼也阻擋不了的熱情;年輕時有年輕的辦法,年老時也有年老的方式,一個人的上進心,是永遠都不會嫌晚的。”,想想我們是不是都有很多想做的事情,都覺得有興趣,但是拖延了很久沒有開始去做,表示那並不是真正喜歡的興趣,就像旭珍老師常和我說,你真正想要去做一件事情,是沒有人可以阻擋你。我想這就是一種熱情,不想做的事情總會給自己找許多藉口,想改變卻沒有動力,那就注定一輩子過同樣的生活方式。一個人能找到自己喜歡的事物,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!真的找到了就先做了再說吧?

加快腳步接近自己熱愛的事物

現實和理想中間,隔著湍急的河流,架在河上的橋樑叫做行動,春天的腳步越來越近,你怎麼能不馬上行動呢?

英國小說家D.H.勞倫斯曾說:「一個對任何事都感興趣的人,要常常注意人生旅程中的各種時機,因為錯過的越少,那麼使越能在短暫的人生裡,掌握到豐富的探索成果。」

真心想做一件事,就應該要有怎麼也阻擋不了的熱情;年輕時有年輕的辦法,年老時也有年老的方式,一個人的上進心,是永遠都不會嫌晚的。

不要給自己太多藉口,也不要日復一日地猶豫蹉跎,有目標、有想法,為什麼不先做了再說?

南北戰爭結束之後,赫姆斯終於回到了他讀了一半的大學。

雖然當時的法律界十分不景氣,但是,赫姆斯仍憑著他內心的一股熱忱,繼續他的學業。

在當時,法律工作並不是一個賺錢的行業,律師事務所開了又關、關了又開,一家一家陸續倒閉,如果可以在開業的一年之內回收本錢,就已經算是一個成功的紅牌律師了。

儘管如此,赫姆斯卻一點兒也不退縮,費了好幾年的功夫,他終於拿到了律師執照,也擁有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。

不過,一直到三十歲的時候,他都還是頂著大律師的光環,過著三餐不繼的生活。



三十一歲時,赫姆斯結婚了,扣掉婚禮的費用之後,他和妻子兩人也所剩無幾了,不得不借住在父親家五坪大的小閣樓。

一年之後,靠著妻子的勤儉持家,他們夫妻兩人才得以搬到比較像樣一點的地方。

不過,這所謂像樣一點的地方,其實也不過是向別人分租一個頂樓的小房間而已。

赫姆斯並沒有被貧苦的生活所擊敗,他相信男人四十而立,還不到四十歲,怎麼能輕言放棄?

於是,他利用工作的閒暇時間,著手研究美國的法律條文,並且加以詮釋,終於在四十歲時,完成了一本【現代法典】堪稱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法律巨作。

赫姆斯因此一舉成名,而他奮鬥不懈的故事,也成為所有法律界學子的最佳模範。

樂觀的人說:「冬天來了,春天還會遠嗎?」

悲觀的人卻說:「春天來了,冬天還會遠嗎?」

一個人能找到自己喜歡的事物,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!既然你找到了熱愛的事業,即使遇到了凜冽寒冬,也要想想春天就在那不遠之處了。

為什麼不從現在起,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當成春天,腳踏實地的勤奮耕耘呢?

現實和理想中間,隔著湍急的河流,架在河上的橋樑叫做行動,春天的腳步越來越近,你怎麼能不馬上行動呢?

一個人怎樣才能認識自己呢?絕不是通過思考,而是通過實踐。盡力屢行你的職責,你就會立刻知道自己的價值。一一歌德〈格言集〉

~摘取:自信自在作者:JosephF.Newton博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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